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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本写作与小说写作的区别(说一不是二)

本文节选自杨争光图文自述集

《杨争光:我的文字岁月》

二十多年来,我的写作游走在小说和影视剧本之间。我经常会被问起“电影剧本和小说的区别”。

电影学博士,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马聪敏老师和我有过一个访谈,就问到了这个问题 ,下边是我的回答:

电影是声像艺术。剧本只是电影的第一步,是写在纸上的蓝图,卧在纸上的灵魂。把剧本转换为一个个镜头——活动的图像和声音,组合成有机的整体,把蓝图变为现实,让灵魂奔跑、飞扬。这才是电影。从文字到声像的转换,需要导、演、摄、美,还有剪辑、特技、录音合成等部门——一个团队的再度创作。所以,电影也是团队艺术,不是一个人可以主宰和掌控的。好剧本不一定能拍出好电影,就因为它只是一个好的蓝图,有精神和有灵魂的蓝图,它有可能被拍出好电影。烂剧本则肯定不能。剧本要以文字的形式完成人物的塑造,故事的叙述,包括情节、细节和对话(台词),但它不是小说。作为读本,它的读者是要把剧本变为电影的各部门的艺术家。剧本是他们再度创作的材料和资源。剧本可以有必要的环境描写。心理描写作为一种提示是可以的,否则就是多余。故事的讲述者可以是剧作家,也可以是故事中的人物,还可以是故事之外的什么人。

当然,好的电影剧本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阅读文本,直接面对演职人员之外的读者。就像阅读一部话剧剧本或者小说一样,这样的剧本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影文学剧本。它和小说一样,也需要精准的文字表达。

既然是声像艺术,剧本的创作者在构思和写作过程中就必须考虑到镜头和声响,考虑到从文字转换成声像的可能性和现实性。既然是团队艺术,剧本的写作者也必须考虑再度创作的可能性和现实性。比如,演员是事先确定的,剧本创作者就要考虑演员已具备的艺术个性和扩张的可能。

还有,投资的规模对剧本创作具有强制性。应有的投资是拍成一部好电影必须的条件之一。

还有,剧本写作必须考虑通过审查的可能性——顺便说一句,审查和成文不成文的规定,对审查者来说,也许有其正当或者不那么正当的理由,但对必须思想的创作来说,则是一种禁锢,甚至是扼杀;长期的禁锢会导致想象力的群体性僵化。思想就是活力。“要死不活”可以是群体性思想僵化的另一种表述。中国电影的现状,正是这样的。这也许是我的“偏”见。

对剧本创作者来说,上述的一切都是限制。你能做的就是在这诸多的限制中充分发挥你的智慧。

小说是虚构的艺术。虚构的东西怎么能“不欺骗”呢?在我看来,好的小说不是心灵鸡汤,不是老头乐,尽管有时候觉得好像是,能甜心能挠痒痒,但说到底不是。甚至,好的小说触动的不是情感,而是精神和灵魂。不是浅层的道德教化,而是终极的追问和关怀。它需要洞穿,需要刺透,会让你疼痛,疼痛到忘记了苦笑,忘记了如何发声。好的小说是刺骨的寒风,并不大呼小叫;是戳心的钢针,不会忸怩作态。好的小说呈现看不见的存在,呈现隐藏和被遮蔽的真相。在一个不允许或不喜欢思想,看不见历史和现实真相的时代,小说这种虚构的艺术——不是临摹,不是复制,恰恰拥有了“不欺骗”的可能,以虚构的智慧显现真相。这好像在做梦一样,实在是一种不可能的工作。好吧,那小说家就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要为的做梦人。

但影视的写作,不能不考虑“民间”,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厢情愿而杀死投资者。我给自己的原则是:不踩踏底线,不泯灭良知。

小说是语言的组合艺术,可以是完全独立的创作。我更喜欢写小说,也更喜欢阅读文字。我对文字有着一种近似天然的亲近感。

END

朋友有言:“沉默是最美的说”,是友善的忠告,也是对“说”的审美——“言而不说”为美。

然而,鲁迅有言:“沉默啊沉默,不在沉默中爆发,就在沉默中灭亡”,是主张有话还是“说”的好。

宁可不要“言而不说”的美,也不想“在沉默中爆发”,更不想“在沉默中灭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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