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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买东西,不懂感恩”,75岁老人在旅行大巴上猝死

昨日,慈利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发布通报称,7月12日下午,广东一75岁老人旅行结束后在乘坐大巴车从张家界返回长沙的过程中,与导游肖某发生争吵,老人突发疾病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据调查,在回途过程中,导游肖某从前到后给每一位游客推销当地的黑茶,老人一家坐在大巴车第一排,是导游肖某最开始推销的对象。之后又从前到后地售卖腊肉和鱼干,老人一家均客气地表示无购买意愿。也许是觉得老人一家的拒绝开了不好的头,导游肖某便大骂道,“来了不消费,对司机几天来的辛苦不懂感恩,这里不欢迎他们。”

“不买东西,不懂感恩”,75岁老人在旅行大巴上猝死

(图片来源于网络)

于是,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吵。没想到,在争吵过程中,老人一口气没上来,突发疾病,猝死了。老人的女儿戴某立即报警,导游肖某还辩称道,其他游客都好好的,就戴某事多,非要吵架,不吵架的话老人根本就不会死。导游肖某竟然试图将造成老人死亡结果的责任推卸到其女儿身上,可谓是让人目瞪口呆。而警方调查过程中,还发现导游肖某的导游证是假的,是其自己花钱让朋友帮忙制作的。但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四条,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,必须取得导游证。”

老人的女儿戴某向旅行社主张赔偿100万,旅行社竟称,“游客在旅游途中正常死亡,旅行社无责,只能走保险最高赔付5万,旅行社给每位旅客买了2份保险,可以赔10万,出于人道主义愿意多赔付几万。”对此,显然于法无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七十一条,“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,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、救助义务的,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、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。”老人高龄75岁,旅行社应当尽到安全提示义务,导游肖某不仅违反合同约定,还间接造成老人的死亡,旅行社不能因此免责。

7月22日,老人的女儿戴某与旅行社达成一致,在保险赔付的基础上,旅行社再赔付19万元,一共赔付29万元。

跟团旅游市场上,不消费、不购物就会遭到同行导游的辱骂甚至是殴打屡见不鲜,游客奔着景点而去,旅行社却奔着游客的钱而去,既无法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行体验,也有可能对游客的人身、财产造成一定的威胁。希望旅行社加强自身整顿,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,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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